请各服装企业注意谨防受骗
时间:2012-01-10 15:31:07 来源: 作者:自2010年7月到今,我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共接到有关公司因电子邮箱被盗后骗取客户方货款的案件11宗,涉案总金额约50万美元。其中,被骗数额最高的是18.3万美元,最低4960美元。
该类案件的犯罪特点是:
1、犯罪嫌疑人在发送的邮件中包含木马附件,接受方查看邮件附件的时候电脑中毒,窃取邮箱用户名、密码。
2、犯罪嫌疑人通过钓鱼邮件方式,窃取邮箱用户名、密码。即:伪造一封电子邮件,慌称邮件使用者最近登陆异常等,要求邮件使用者点击该伪造邮件中提供的链接登陆邮箱,当邮件使用者浏览这个假的网站并登陆时,用户名密码被窃取。
犯罪嫌疑人在成功获取企业邮箱用户名、密码后,进入企业邮箱,了解企业与客户的业务,并以企业名义向客户发送电子邮件,伪造种种理由,要求客户将货款划到指定的银行帐户,欺诈客户货款。
主要防范措施:
1、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列明公司的收款账号,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万一需变更联系方式、银行帐号时,必须通过电话或传真直接确认;
2、电脑必须安装防毒软件,并及时升级;
3、如无必要,请不要将邮件及客户联系方式存放在互联网上,而是直接使用OUTLOOK、FOXMAIL等客户端将邮件下载至公司电脑,这样邮箱被人入侵,入侵方也无法获取到邮件信息;
4、如公司命脉163.com的邮件,那么邮件登陆地址应该mail.163.com;gmail的邮件登陆网址为mail.google.com,登陆之前要时刻注意你浏览的网址是否正确,防止被钓鱼。
潮州市贸促会
潮州市外汇局
潮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
潮州市工商银行


